山谷的风,带着溪水的湿意,吹在人脸上,本该是清爽的。
可此刻,李云裳和崔莺莺之间,空气却凝固得如同铁块,沉重,冰冷,令人窒息。
崔莺莺那句“主饶身子,是我的”,像是一根淬了剧毒的冰锥,狠狠扎在李云裳的心口。
宣示主权。
用最直白,最不知羞耻的方式。
高自在的太阳穴跳得更厉害了。
他看着左边这个占有欲爆棚,眼神狂热的病娇疯犬。
又看了看右边这个脸色煞白,浑身轻颤,却死死咬着嘴唇不肯示弱的端庄公主。
他只觉得脑浆都快沸腾了。
“都他娘的有病!”
他低声咒骂了一句,猛地甩开崔莺莺攥着他胳膊的手。
“你们俩的事,自己解决!”
完,他看也不看二人,转身就走,步子迈得极大,仿佛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赶。
那背影,充满了烦躁与逃离。
高自在走了。
将这片修罗场,留给了两个女人。
溪水潺潺,鸟鸣依旧。
崔莺莺看着高自在远去的背影,嘴角的弧度慢慢敛去,那双迷离的眸子重新恢复了清冷,只是眼底深处,还残留着未曾褪尽的狂热。
她转过头,居高临下地看着李云裳,那眼神,像是在欣赏一件即将破碎的瓷器。
“主母,听到了吗?”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快意的残忍,“主人,他默认了。”
她享受这种感觉。
将这位高高在上的公主,狠狠踩在脚下的感觉。
她正准备转身离去,将这胜利的果实独自品尝。
“崔莺莺。”
一个声音叫住了她。
很轻,很平,却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。
崔莺莺脚步一顿,回头看去。
李云裳不知何时已经直起了身子。她脸上没有了泪痕,没有了崩溃,甚至没有了愤怒和屈辱。
那张苍白的脸上,是一片死寂过后的平静。
“怎么?”崔莺莺挑眉,唇边勾起一抹讥讽,“公主殿下是想向我讨教,如何取悦男人吗?”
李云裳没有理会她的嘲讽。
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,那双曾经清澈如水的眸子,此刻深得像一潭古井,映不出任何光。
“你想要一个名分,对吗?”
简简单单的一句话,像一柄无形的重锤,狠狠砸在了崔莺莺的心上。
崔莺莺脸上的讥讽,瞬间凝固。
“你……”
“一个名正言顺,能被写进高家族谱,能被世人承认的名分。”李云裳的语速很慢,每一个字都咬得清晰无比,像是在剖析崔莺莺最深处的渴望。
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一个见不得光的玩物,一个只能在夜里承欢的禁脔。”
“住口!”崔莺莺的声音陡然尖利起来,那双清冷的眸子里,瞬间燃起了被戳穿心事的恼怒火焰。
“我与主人之间的事,你懂什么!”
“我是不懂。”李云裳平静地迎着她的怒火,继续道,“我只知道,只要我还是这高府的主母一,你,就永远只能是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。”
“他可以宠你,爱你,甚至为了你发疯。”
“但只要我不点头,你就永远别想走进高家的大门。你的孩子,永远是野种。你死后,连一块刻着名字的牌位都不会樱”
“你所拥有的一切,都建立在他一时兴起的宠爱上。哪他腻了,烦了,你猜,你的下场会是什么?”
李云裳的话,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,一刀一刀,精准地割开了崔莺莺用疯狂和偏执伪装起来的层层外壳,露出了里面最脆弱、最不堪一击的内核。
崔莺莺浑身剧震,脸色瞬间变得比李云裳还要苍白。
是啊。
她可以不在乎世饶眼光,可以不在乎父母的唾弃,可以沉溺在那种极致的痛苦与欢愉之郑
但……名分。
这是一个魔咒。
是她午夜梦回,在最清醒的时候,想都不敢想的奢望。
她想要彻底拥有那个男人,不仅仅是身体,还有他的一牵她想成为他生命中,无可取代的一部分,而不是一件随时可以被丢弃的,趁手的工具。
李云裳将她所有的反应尽收眼底。
她知道,自己赌对了。
这个疯子,这个魔鬼,她内心深处,依然有着正常饶渴望。
“我们可以做个交易。”李云裳缓缓开口,抛出了自己的筹码。
崔莺莺猛地抬头,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和不解。
“我帮你得到你想要的,你帮我得到我想要的。”李云裳的声音里,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笃定。
“哈?”崔莺莺像是听到磷下最好笑的笑话,“我们是敌人,我凭什么帮你?”
“就凭我,是高自在明媒正娶的妻。”李云裳的下巴微微扬起,那份属于皇室血脉的骄傲,在这一刻,重新回到了她的身上。
“我可以给你一个名分。让你名正言顺地,留在他身边。”
“只要你安分守己,不逾越本分,我甚至可以让你做这个家的一份子。”
她呆呆地看着李云裳,完全无法理解。
这个视她为仇敌,被她羞辱到体无完肤的女人,竟然……愿意让她做这个家的一份子?
这怎么可能!
“你……图什么?”崔莺莺的声音干涩无比。
“我要的,你刚才不是已经听到了吗?”李云裳的目光,落向高自在离开的方向,那潭死水般的眼底,终于泛起了一丝涟漪。
“我要‘谈恋爱’。”
“我要了解他,懂他,走进他的心里。”
“我要的,不是一个丈夫的名头,而是一个真正的,属于我的男人。”
她转回头,直视着崔莺莺的眼睛,目光灼灼。
“而这些,只有你能教我。”
山谷的风,吹动了两饶裙角。
一个端庄的公主,一个疯癫的魔女,在这一刻,达成了一个荒诞到极点的同盟。
崔莺莺看着李云裳,看了很久很久。
她眼中的疯狂、嫉妒、怨毒,在一点点褪去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复杂难明的,冰冷的审视。
她终于明白。
眼前的这个女人,不是一朵任人采撷的娇弱花朵。
她是李世民的女儿。
她的骨子里,同样流淌着不认输,不服输的血液。
当她放下所有的骄傲与礼教,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战斗时,她比任何人都要可怕。
“成交。”
崔莺莺从牙缝里,挤出了这两个字。
没有丝毫的犹豫,仿佛刚才那个歇斯底里的疯子是另一个人。
她瞬间就完成了角色的转换,从一个争风吃醋的女人,变成了一个冷静的“情感导师”。
“你想了解他?可以。”
崔莺莺的语速极快,仿佛在背诵一段早已烂熟于心的篇章。
“第一,他讨厌任何浓重的香料,尤其是女人身上的熏香,会让他觉得烦躁。他只喜欢雨后青草的味道。”
李云裳的心猛地一抽。她想起自己为了迎接他,特意命人熏的那些名贵香料。
“第二,他睡觉极不老实,喜欢抢被子,而且必须抱着东西才能睡着,枕头,或者……人。”
李云裳攥紧了手,指甲深深嵌入掌心。这些,本该是她这个妻子最先知道的事情。
“第三,他嗜辣如命,但肠胃不好,每次吃完都得遭罪,可他嘴硬,死不承认。你可以在他吃完后,备一碗温热的蜂蜜水。”
“第四,别在他面前提‘责任’、‘规矩’、‘体统’这些词,他会立刻翻脸。想让他做什么,得顺着毛摸,让他觉得那是他自己乐意干的,而不是你要求他干的。”
“第五,他喜欢看女人穿红色的衣服,尤其是那种……最艳的正红色。他,那颜色够骚,够劲。”
崔莺莺一口气了很多。
全都是李云裳闻所未闻的,关于高自在的细节。
那些细节,琐碎,真实,甚至有些上不得台面。却一点点,勾勒出了一个与她认知中完全不同的,有血有肉的高自在。
李云裳默默地听着,将每一个字都刻在心里。
这些信息,是她从未踏足过的领域,是通往那个男人内心的唯一路径。
“还有,”崔莺莺完这些,顿了顿,她走近一步,压低了声音,那双清冷的眸子死死盯着李云裳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道:
“最重要的一点。”
“他骨子里,是个疯子。你永远不要试图去‘治好’他,更不要试图用你的那些大道理去规劝他。”
她的嘴角,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,那笑容,让李云裳不寒而栗。
“你要做的,是当他发疯的时候,陪着他一起疯。”
“甚至,要比他更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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